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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商务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发布

发布时间:2021/11/24 来源:
 


第三篇  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


全面融入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和长江经济带发展,实施更大范围、更宽领域、更深层次对外开放,加快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,大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,提高参与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和整体经济效率,更好在西部地区带头开放、带动开放。


第五章  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

围绕内陆开放高地建设,进一步推动扩大开放,加快外贸创新发展,促进高质量外资集聚,安全有序“走出去”,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。

第一节  进一步推动扩大开放

全面扩大产业开放。实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,放宽服务业外资市场准入限制,持续扩大科技、商业、教育、金融、健康医疗、电力、电信、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放,促进运输自由、数据自由、资金自由、人员流动自由。持续扩大制造业开放,落实好国家放宽产业外资准入制度,推动支柱产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开放水平,强化先进制造业国际合作,完善国际化制造业服务体系,保障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,提升重庆制造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。加强农业开放合作,建设区域化、规模化和标准化农产品出口基地,打造全球榨菜出口基地,培育农产品出口知名品牌,以“一带一路”为重点,引导农业技术输出、品种试验示范、农业投资合作向具备条件的国家和地区集聚。

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。对标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,加强《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》(CPTPP)、《中欧全面投资协定》(中欧CAI)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研究对接,深化准入后管理制度、开放领域知识产权保护、竞争中立规则、进出口产品标准等重点领域“边境后措施”改革,形成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先进制度安排。在推进国际合作中深化制度创新,探索陆上贸易规则、数字贸易规则、离岸贸易支持政策体系等新兴领域规则,在国际经贸规则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。

强化开放通道经贸功能。做大做强西部陆海新通道,拓展中欧班列(成渝)号功能和网络体系,持续推动长江黄金水道航道整治和集疏运体系建设,充分挖掘渝满俄国际铁路班列潜能,提高国际航空通航能力,更好发挥开放通道连接国内国际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。建设国际多式联运中心,整合铁路、公路、港口、航空等物流资源,提升铁公水空四式联运能力,布局完善境内外分拨集散中心,全面增强国际物流集散功能,打造通道畅达、辐射内陆、联通全球的内陆国际物流枢纽。加快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、中新(重庆)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等项目建设,畅通国内国际信息通道,支撑经贸发展。

提升完善开放平台体系。充分发挥中新(重庆)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、自贸试验区、两江新区、西部(重庆)科学城、高新区、经开区等国家级平台的示范引领作用,突出先行先试优势,打造全市对外开放的制高点。推动综合保税区转型升级,增强辐射带动能力。优化开放平台布局,积极争取增设长寿等综合保税区,推动铜梁、潼南、涪陵、大足、合川、南川、綦江—万盛等创建国家级高新区,在有条件的区县有序设立海关、边检等机构。促进开放平台协同发展,加快平台之间基础设施互通、数据信息共享、产业招商联动、创新政策和成果共用,推进要素共享和流动。

专栏10 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重点

重庆经开区。重点发展大数据、大健康、大生态、大文旅和新经济等“四大一新”产业,创新完善运行管理机制,建设千亿级经济技术开发区。

万州经开区。重点发展智能装备、汽车制造、绿色照明、新型材料、食品药品五大产业,建设300亿级新材料、200亿级食品医药、100亿级汽车、50亿级照明和装备产业集群。

长寿经开区。重点发展钢铁冶金、新材料新能源、装备制造、生物医药、电子信息五大产业,建设国家级新材料和先进制造业基地。

第二节 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

优化服务贸易结构。稳定并拓展旅游、运输、对外工程承包等传统服务贸易,重点培育计算机和信息服务、咨询、通信、金融、保税研发、检测维修等新兴服务贸易。推动文化创意、广播影视、数字出版、动漫游戏、教育等文化服务出口。加强中医药、体育、餐饮等特色服务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。优化服务贸易进口结构,扩大先进服务、先进技术进口,带动产业转型升级。鼓励各区县和开放平台立足自身基础和发展潜力,发展具有比较优势和当地特色的服务贸易。

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。突出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、对外投资、高端服务业联动发展。推动服务贸易交易模式创新,扩大跨境交付服务贸易规模。依托大数据、物联网、移动互联网、云计算等新技术,建设新型服务贸易促进和交易平台,探索打造数字贸易内陆国际枢纽港。大力发展“保税+商品展示交易”“保税+维修”等贸易新业态,开展海关监管仓及海外仓建设。推进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,建设对外文化、中医药服务、数字服务等特色服务出口基地,打造全国重要的服务贸易基地。加强管理创新、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,提升服务质量和技术含量。建立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监管模式。

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。加快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,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、创新能力强、体制机制先行先试的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,形成一批具有重庆特色的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园区。扩大服务外包产业规模,拓展服务外包业务领域,前瞻布局一批服务外包产业集群,培育软件研发服务、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服务、电子商务平台服务、大数据服务、信息安全服务、人工智能服务、检验检测服务、新能源技术研发服务等产业,增加高技术含量、高附加值外包业务比重。培育众包、云外包、平台分包等新模式。力争到2025年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突破50亿美元。

专栏11  服务贸易发展重点平台

创建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园区。支持渝中区、两江新区、重庆高新区、重庆经开区创建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园区。

建设服务贸易产业基地。积极争取创建国家级对外文化贸易基地、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、数字服务出口基地。建设重庆(西永)对外文化贸易基地、中国—新加坡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(重庆)、渝中对外文化贸易基地。培育两江国际数据港、渝北仙桃数据谷、巴南公路物流基地、重庆云谷(永川大数据产业园)等特色服务贸易产业基地。

建设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。打造一批生物医药研发、检验检测、航材维修、数字贸易等公共服务平台。培育西部国际检测认证综合服务平台、重庆(西永)对外文化贸易线上公共服务平台等重点公共服务平台。

第三节  加快货物贸易优化升级

推动贸易方式优化。做强一般贸易,扩大汽车、摩托车、通机、装备制造、农产品等出口规模,提升出口产品附加值。做稳加工贸易,积极创建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区,推进市级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,加快承接东部产业转移,拓展加工贸易品类,推动加工贸易向品牌营销、研发创新和分拨结算等产业链高端延伸升级,深化发展高技术含量、高附加值的境内外检测维修和再制造业务,促进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、智能制造融合发展。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,做大保税贸易,探索发展市场采购贸易、转口贸易。

提升外贸出口竞争力。壮大开放型产业集群,实施贸易产业融合发展计划,推动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创新发展,培育一批产业链条完整、产品特色鲜明、竞争优势明显的出口产业示范集群。加快运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产业,优化出口产品结构,提升出口产品技术含量。增强开放型产业创新能力,鼓励企业从引进创新向自主创新升级,进一步强化原始创新、集成创新。支持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和质量检验,建立国际认可的产品检测和认证体系。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,推动重庆品牌产品走向世界。加快构建海外自主营销和服务体系。

积极扩大外贸进口。大力实施扩大进口战略,打造西部进口高地,积极创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。优化进口结构,扩大重要装备和零部件等进口,支持能源资源产品、优质消费品进口,增加国内紧缺和满足消费升级需求的农产品进口。

专栏12  促进外贸发展重点平台

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。高质量发展两路寸滩综合保税区、西永综合保税区、江津综合保税区、涪陵综合保税区、万州综合保税区、永川综合保税区,团结村铁路保税物流中心(B型)、南彭公路保税物流中心(B型)。争取增设长寿综合保税区、重庆铁路口岸综合保税区。

外贸转型升级基地。改造提升两江新区(汽车及零部件)、巴南区(摩托车及零部件)、长寿区(西药)、涪陵区(船舶海工、榨菜)、丰都县(牛肉、榨菜)、潼南区(柠檬)、璧山区(汽车及零部件)、九龙坡区(有色金属)、荣昌区(纺织)、北碚区(仪器仪表)、重庆高新区(生物医药)等一批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。积极创建汽摩、通机、电子信息产品等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。

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。支持两江新区、重庆高新区积极创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,创新监管制度、服务功能、交易模式,培育建设一批进口综合服务平台、供应链平台、交易平台和展示平台。

第四节  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地

加大外商投资促进力度。创新外资利用方式,注重引资、引智、引技相结合,同步引进资金、人才、先进技术、关键设备、管理经验等。鼓励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。鼓励外资更多投向数字经济及新一代信息技术、生物医药、新材料等重点新兴领域,加大汽车、电子信息、装备等重点优势产业利用外资力度。壮大利用外资规模,发挥开放平台政策集聚和产业带动优势,增强重点国际会议、会展、论坛等活动影响力,吸引重大外资项目落地。完善外资招商联动机制,加强市级部门、区县、平台横纵联系,共享投资政策和项目信息,形成招商合力。丰富招商引资渠道和方式,支持举办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,开展产业链招商、市场化招商和定向招商。深化与国际金融组织的交流合作,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和外国政府贷款。

强化外商投资权益保护。全面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在政策适用、标准制定、资质条件、政府采购、行政许可等方面对内外资企业同等对待,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、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。依法向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公开行政支持政策、法规规章等,多途径提供咨询、指导等服务。建立健全“一口受理”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,加大外商投诉事项协调处理力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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